成都的法律确实没有明确的禁止条款。从法律上讲,注册资本认缴可以无期限拖延。认购注册资本期限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。毕竟,注册公司的股东可以改变,就像愚公移山、子孙后代一样,前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后股东,因此认购义务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。
但是如果企业进行认缴的时间过长,那么就会给人有一种皮包公司的样子。公司经营什么业务都不方便。并且很多老板都会将注册资本填写的很大。其实是没有必要的。老账人专业代办这类型的业务,比你们懂的多了,就算现在注册资金不用实缴,都是选择认缴,而且还没有期限。但是如果一旦公司进入破产清算,那么就会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来进行债务承担。
注册资本如果是资金流动大的话可以晚一点缴纳,如果资金都一直存着不运作的话,是没有用的。还不如吧认缴的注册资本缴纳了。我们老账人是专门为不懂怎么处理工商业务的老板创立的。专门接代办类型的业务。成都方面如有需要可以咨询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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